摘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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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户籍制度、集体户口与港澳通行证的吊诡与质疑 “我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”——这是笔者在海外学习、工作时常常引以为豪的一句话,至于这句话真正意义上的含金量,笔者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。但就在最近笔者亲身所经历的一次“办证”风波中,对于这句堂而皇之的口头禅,有了一次深切的了解。 由于准备赴香港中文大学办理访问手续,不得不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“港澳通行证”的续签。就在笔者把证递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时候,遭遇了如下一段对话。 “户口本呢?” “我今年大学毕业,学校把我的户口下了,九月份去北京读书,那边的户口还没有上。” “那你的意思是现在没有户口,是一个‘黑人’了?” “黑人?” “‘黑人’是不能出境的,你知道吗?” “我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,为什么不能出境?这是限制人身自由,是违背宪法的。而且我是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,难道这……” “我不跟你谈宪法,这这里没有什么难道。” “我这次确实很急,需要去香港,不能不去。” “那你就把你的户口拿来。” “我这里有一本有效的通行证,还有身份证。” “我就要户口——下一位” 据报道,全世界只有三个国家还残存着“户籍制度”,一个是非洲的落后的国家贝宁,这个国家被列为“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”,一个是频频惹事的国家朝鲜,还有一个,就是我们的中国了。 户籍制度有什么用?我也不知道,大学生的户口问题出现这样的“真空漏洞”,为什么会没有人管?关于户籍问题,我确实觉得是一个不能理解的吊诡。一方面,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,是当之无愧的“大国公民”,一方面,在人才流动如此频繁的今日,我还需要受到所谓“户籍管辖权”的制约,实在是令人费解。这种不方便的东西,原来在计划经济的时代,确实还有些作用,现在看来,实在是较为滑稽可笑了。 大学生读书,需要迁移户口,就笔者本人来看,大学四年,确实没有用到户口的地方,甚至很多同学连自己的户口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。我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大学里面用户口,就是去年赴澳门戏剧学校访问办理了一次通行证,那次所费之周折,简直想来几乎是一场恐怖的记忆。首先是学校保卫处拖沓不肯开具所谓的“证明”,理由是怕我“叛逃”——我想这位毛时代的大叔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“非法移民”,后来经过校领导的亲自关心,这才得以将“证明办理下来”,然后又去办理所谓的“临时户口登记”,如此往复了两三天,才正式将事情弄的下了地。 “编户齐民”是古代统治者实行封建集权的一种手段。拙以为,现代的户籍制度,对于人才流动、人口迁徙,是没有什么好处的。政府也逐渐从当年的“管理型”往“引导型”转变,那么是否在户籍问题上,也应该好好的考虑一下,怎样把这些“真空”、“漏洞”想方设法改革一下呢? 再者,对于“港澳通行证”,这次我开始持质疑态度。首先,香港、澳门与中国大陆一样,同为宪法之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。与台湾省不同,与其他国家、地区也有差别。而在我的“港澳通行证”上,却赫然盖着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”的公章,大陆和香港、澳门的交界口岸是国境线吗?如果是,那么香港和澳门和中国大陆是什么关系?如果不是,为何还需要去“出入境管理局”办理手续?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。中国公民只要手持由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,那么他就可以自由地去中国任何一个地方,无论远近。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,这也是由我国的宪法、国体与政体所决定的。去香港、澳门地区办理证件,居然和去海外办理护照一样困难?但是又缺少外交机构的签证手续,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吊诡。作为合法的中国公民,在这两个月里面,我居然因为大学毕业而被宣布为“黑人”,谁说这又不是一个巨大的笑话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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